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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楚禾特色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汤小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23MAD2MC3R5Q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吴铺镇左岸c1栋商业1层118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梦市监处罚〔2026〕42号
经查,当事人采购的“孜然麻辣酱”(生产日期:2023年7月1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厂家:湘潭酱大侠食品有限公司)至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590天。因时间久远当事人无法提供采购渠道和相关票据,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至案发日,“孜然麻辣酱”已开封使用,因当事人未作食品原料使用记录,故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当事人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食品原料“孜然麻辣酱”;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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