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思忆陵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碧英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60M9WE0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王家村1组2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4〕996号
当事人成立于2019年11月20日,系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在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王家村1组220号从事福鼎陵园公墓墓位的经营管理活动。2020年7月30日,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批准,杜市镇获批建设福鼎陵园公墓;2021年初,福鼎陵园公墓开始修建;2021年6月30日,重庆思忆陵园有限公司取得《重庆市殡葬服务许可证》(编号:渝殡农村公益性公墓031号),有效日期至2023年6月30日止。因政策要求,许可证申领法定代表人为时任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镇长程迪锋。2023年5月4日,重庆思忆陵园有限公司延续《重庆市殡葬服务许可证》(编号:渝殡农村公益性公墓006号),有效日期至2025年6月30日止,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重庆思忆陵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春云。2022年1月2日,福鼎陵园开始对外经营至今,经营主体为重庆思忆陵园有限公司。福鼎陵园属公益性墓地,对外经营以来墓位均为地墓。公墓墓位费实行政府定价。江津府办发〔2013〕262号文件《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殡葬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公益性公墓的定价,要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且成本利润率控制在10%以内定价,原则上壁墓、树(花、草坪)葬、格位价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地墓墓位价格控制在1.5万元以内,地墓墓位价格应控制在1.5万元以内。附件中关于公益性公墓地墓墓位的备注明确规定含墓位的土建工程(包括墓材、墓碑等)、配套设施。以上通知自2013年9月26日执行,截至目前有效,未做变更。当事人自福鼎陵园对外经营以来,将墓位费与墓碑费在合同中约定分开收取,造成部分客户实收墓位费超过《重庆市江津区殡葬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1.5万元标准。截至案发时,超收费用客户17个,超收墓位费35900元,即当事人违法所得为35900元。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联系超收费用客户,共联系上13个,退还超收墓位费2530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0600元;2.罚款71800元。
718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