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WACHARIN BUADEE注册资本:3900.000000万美元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050612080T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2704单元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8
(2025)沪0106民初30150号
合同纠纷
上海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普盛食品(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
2026-01-08
(2025)沪0106民初30150号
合同纠纷
上海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曜尊饮料(上海)有限公司,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普盛食品(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0
(2025)赣06民初7号
侵权责任纠纷
鹰潭智慧健饮品有限公司
普盛食品(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2-25
(2023)粤0104民初36469号
劳动争议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潘**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5
2023-12-25
(2023)粤0104民初32678号
劳动争议
潘**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6
2023-02-07
(2023)粤0111民初3533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7
2022-11-17
(2021)粤0104民初443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何**,上海协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李**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8
2022-10-13
(2021)粤0104民初443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上海协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李**,何**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9
2022-07-29
(2022)新31民初1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喀什亿家超市有限公司,喀什亿家超市有限公司环疆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4-14
(2021)粤0104民初443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上海协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3-08-24
(2023)宁民辖终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宁夏远富商贸有限公司、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管辖案件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2-06-21
2022-06-14
(2022)新民辖终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喀什亿家超市有限公司、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管辖案件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22-04-17
2022-03-21
(2021)新01民初528号之一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4-17
2022-03-21
(2021)新01民初527号之一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新疆每日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4-12
2022-03-21
(2021)新01民初52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新疆八点半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12
2022-01-06
(2022)新民辖终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管辖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22-01-11
2022-01-06
(2022)新民辖终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每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管辖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8
2022-01-08
2022-01-06
(2022)新民辖终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八点半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管辖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9
2021-12-03
2020-06-11
(2020)粤民辖终128号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等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10
2021-01-04
2020-06-11
(2020)粤民辖终128号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越市监处罚﹝2026﹞332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生产的3批次“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250mL/罐,批号分别为25B001D、25B017B、24E171K),经抽样检验及复检,泛酸项目不符合Q/YNL0002S-2023《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发布)要求。涉案食品为保健食品,注册证号为国食健注G20141197,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对泛酸含量没有规定。上述3个批次食品已售完,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采取召回措施,批号为24E171K的涉案食品召回203罐,召回的食品已由被委托生产方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扣押,其他2个批次召回数量为0。当事人曾于2022年9月16日因生产3批次泛酸项目不合格“红牛安奈吉饮料”(后更改名称为“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被我局查处(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越市监处罚〔2022〕227号),且对2023年濮阳市市场监管执法抽检其委托生产的“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泛酸项目不合格事件进行排查分析时,仅归因于运输或贮存环节,未排查出生产环节的问题。此次出现3批次同款保健食品的相同项目抽检不合格事项,符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拒不停止经营或者改正的”的情形。我局认定当事人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货值金额为786259.20元。
当事人违法行为不属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5年)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25〕3号)等减免清单中列明的可免处罚、减免责的情形。涉案食品为保健食品,不合格项目为泛酸,该成分在涉案食品中为功效成分。当事人2022年9月16日被查处后虽然采取了缩短保质期等整改措施,但此次连续收到3批次当事人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泛酸项目不合格,且抽样地点分别位于广州越秀、东莞万江、江苏靖江3地,抽样日期距生产日期分别为7、8、10个月,连续多批次不同时段、不同地点的抽样不合格,反映未能从根本上、有效地纠正违法行为。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为786259.20元,考虑当事人在被处罚后采取了一定的整改措施,虽未能实际、有效地防止不合格情形的再次发生,未达到“改正”的法律效果,但存在一定纠错意愿;且涉案保健食品的不合格项目为泛酸含量低于企业标准的指标要求,我局暂未收到涉案不合格食品造成人体危害后果的反馈。再考虑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采取食品召回措施,属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和第十二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所指情节。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当事人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且曾于2022年9月16日因同款食品的相同不合格事项被处罚,并在对2023年濮阳市市场监管执法抽检你公司委托生产的“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泛酸项目不合格事件进行排查分析时,仅归因于运输或贮存环节,未排查出生产环节的问题,构成拒不停止经营或者改正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该食品,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改正;拒不停止经营或者改正的,没收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减轻处罚,处罚款800000元。
800000.00元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