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畅通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贤琴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3MA2D4JU4X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康山工业园区清恒路与塑安路交接处(吴贤琴房屋)(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1
(2025)浙0523民初1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吉畅通家具有限公司
安吉喆凯家具厂,俞**
安吉县人民法院
2
2024-10-24
(2024)浙01民初1115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安吉畅通家具有限公司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9-19
(2024)浙01民初1115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安吉畅通家具有限公司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1001号
2025年8月1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四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中,委托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的办公椅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办公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执行标准为QB/T 2280-2016,规格型号为002的备样不合格办公椅1件;
2.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2
安市监处罚〔2024〕1196号
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办公椅监督抽查经检验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办公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备样产品1件;2.罚款人民币1400元,上缴国库。
1400.00元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