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嘉迎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爽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100MAD5RDYX4K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双城国际御景湾5号楼(广兴路97号)(DZ)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兴市监处罚﹝2025﹞5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黑河市嘉迎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唐爽能说明该豆粉的来源,但该豆粉并非进口豆粉,而是委托中国代加工,黑河市嘉迎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国产豆粉按照进口豆粉售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商品引人误认为是其他商品的混淆行为的事实。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
2000.00元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兴街分局
2025-05-08
2
西兴市监处罚﹝2024﹞4号
黑河市嘉迎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
1、停止发布该广告,2、罚款500元人民币。
500.00元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兴街分局
2024-12-03
3
黑市市监处罚﹝2024﹞6002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唐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主体经营资质;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承认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3.店铺商品宣传截图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店铺商品宣传用语存在使用限性词汇的情况;4.广告宣传合作协议书一份,证明当事人将广告发布事宜委托给深圳市龙帆广告有限公司的情况; 5.广告发票复印件一份,证明发布该广告的费用情况;
罚款0.03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50.00元
爱辉区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