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顺发厨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秋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5MA4KPWT6X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西交路供销商场94-96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19日购进型号为JYT0.6L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生产日期2025年3月20日)共计6个,进货价格为8元/个,进货总金额为48元。2025年7月23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从该批次调压器中抽取3个作为样品用于质量检验,抽检过程中,当事人将上述3个样品以单价15元/个的价格销售给检测机构,收取货款共计45元。2025年9月29日,上述检测机构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耐冲击性、调压静特性、连接接头机械强度项目不符合GB35844-2018标准 ,判定为不合格。 2025年12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的产品销售,将封样的同批次3个产品依法实施扣押。根据调查,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15X6=90元,违法所得计算如下:(销售单价?进货单价)×销售数量=(15?8)×3=21元。
另查,涉案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是通过上门推销方式购进,推销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开具了《销售清单》及由生产商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因《销售清单》中未载明销售商信息,且当事人至今未能提供供货商的有效线索,导致该产品来源无法追溯。另根据产品外包装标注,生产商为河南量友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此地址不在本局管辖范围内。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之规定,本局已于2026年1月8日将相关违法线索(夏市监案移〔2025〕411号)移送至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型号为JYT0.6L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3个(生产日期2025年3月20日);
2、没收违法所得21元;
3、罚款90元;
罚没款合计111元。
9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