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庄河市兰店乡俞帆日杂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涛注册资本:0.2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210283MA0X18H457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兰店乡兰店村荒地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09
(2022)辽02民初110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薛**
庄河市兰店乡俞帆日杂商店,菏泽市沙娜尔卫浴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6
2022-09-30
(2022)辽02民初110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薛**与菏泽市沙娜尔卫浴有限公司、庄河市兰店乡俞帆日杂商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庄市监处罚〔2025〕554号
经查,2025年3月29日,庄河市兰店乡俞帆日杂商店(经营者:姜涛)从佛山市前乐电器有限公司购进2台家用燃气灶具(规格型号:JZY-A01,生产日期:2022年7月),购进价格为125元/台。2025年5月21日,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庄河市兰店乡俞帆日杂商店购进的该批次家用燃气灶具2台均以125元/台的价格原价销售给了检查抽样单位,该家用燃气灶具被抽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论:经检验,热负荷、结构的一般要求项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依据《辽宁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批次产品进价125元/台,当事人购进2台,2台均以原价销售给了检查抽样单位,已销售产品无法召回,货值金额250元,无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405元; 2.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1台。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405元。
405.00元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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