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宁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55933583819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英俊乡长青村小南屯(中间)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5
(2023)辽0213民初1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市金州区君华水暖建材经销处,李**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2
2023-04-07
(2023)辽0213民初1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李**,大连市金州区君华水暖建材经销处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3
2022-11-01
(2022)辽0114民初13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辽宁大德现代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陈**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4
2019-06-14
(2019)吉0105民初2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通化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崔**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5
2019-06-03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宝威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7-04
(2019)吉0105民初2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通化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崔**
裁判文书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2
2019-03-14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3
2019-03-14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通化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4
2019-02-28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宝威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5
2017-07-30
(2017)吉0105民初5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崔**,通化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6
2022-11-14
(2022)吉0105民初297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王**、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9-26
2022-08-05
(2022)吉0105执异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通化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6-10
2022-06-07
(2022)辽0114民初59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辽宁大德现代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30
2019-12-26
(2019)吉0105执8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长春瑞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7-26
2019-06-17
(2019)吉0105民初2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通化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崔**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7708.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6-17
2019-05-31
(2018)吉0105民初23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宝威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11-20
2018-11-16
(2018)吉0105民初18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通化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崔**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7-27
2018-07-26
(2018)吉0105执2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胡**、胡**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7-11-22
2017-11-17
(2017)吉0105民初5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通化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崔**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07-11
2017-06-29
(2017)吉0105民初5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朱**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处罚﹝2024﹞5号
经查,涉案产品为: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硬质聚氯乙烯(PVC-U)排水管),标称的生产厂家: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经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结论(报告编号:省专B(1)2023087号)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维卡软化温度、拉伸屈服应力、断裂伸长率、落锤冲击试验TIR检测结果见附页,规格尺寸(壁厚)不符合Q/JCLS01-2020企业标准,依据SCSG-ZY-535-2023实施细则,判断为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由当事人分支机构:吉林省川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以当事人名义生产,生产100根,以10.9元/根销售给南充市高坪区双盈建材销售部,货值金额1090元,违法所得1090元。
对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企业标准的管材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予以处罚。综上所述,执法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763.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90.00元;3.罚没款合计1853.00元。
763.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4-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