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衡阳顺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丹丹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400MAC57TYK0R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001160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20
(2024)晋0825民初38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张**
衡阳顺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方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新绛县人民法院
2
2024-01-22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张**
衡阳顺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方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绛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衡市监案处字{2023}257号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是通过网络销售短视频培训课程。该课程包含视频账号的快速定位、账号搭建、素材的制作与获取、音乐制作等。为促使意向学员(未购买培训课程前的消费者)购买培训课程,当事人在其免费公开课上做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对当事人处以200000元罚款
200000.00元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2
衡市监处罚〔2023〕191号
当事人公司成立以来在未取得相关教育培训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网络教育培训业务且未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公司注册地址、电话号码确认也无法取得联系。2023年9月15日,我局通过在注册地址张贴公告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公示期结束后其仍未整改。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属于未取得相关教育培训许可,擅自开展网络教育培训业务且未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被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整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023-10-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9-2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