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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泽力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晓红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1MA7JJMWX4U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荫新村外董29号(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9
(2025)浙0781民初23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徐**
周**,纪**,董**,兰溪聚匠建设有限公司,徐*,兰溪市泽力劳务有限公司,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溪市聚通建设有限公司
兰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兰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60号
当事人某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某地实施了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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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3
兰溪兰江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187号
当事人兰溪市某某劳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某某路某工地实施了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兰溪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
2024-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