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长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18334622460XM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句容市后白镇孔岗头自然村68-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2
(2025)苏0281民初535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句容市宝华自来水有限公司
江阴华西捷派埃钢塑管材有限公司
江阴市人民法院
2
2025-05-12
(2025)苏1183民初222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王*
句容市人民法院
3
2025-05-09
(2025)苏0281民初535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句容市宝华自来水有限公司
江苏物宝建设有限公司,江阴华西捷派埃钢塑管材有限公司,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阴市人民法院
4
2025-04-28
(2025)苏0830民初245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
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盱眙县人民法院
5
2025-04-28
(2025)苏0281民初535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句容市宝华自来水有限公司
江阴华西捷派埃钢塑管材有限公司
江阴市人民法院
6
2025-04-09
(2025)苏0111民初123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南京永吉振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7
2025-02-20
(2025)苏1183民初641号
合同纠纷
南京永吉振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句容市人民法院
8
2025-01-10
(2024)苏0192民初1173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南京韫玉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9
2024-08-06
(2024)苏1181民初59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创拓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侯**
丹阳市人民法院
10
2024-07-23
(2023)苏0114民初1127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南京华敏钢管租赁站
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高升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朱**,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26
租赁合同纠纷
南京高升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朱**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
2024-07-30
(2023)苏0114民初1127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南京华敏钢管租赁站
朱**
裁判文书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8
2023-06-12
(2023)苏08民终128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刘**、王**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宁秦建设罚决﹝2026﹞2号
2025年4月3日,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秦淮区牌楼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标段编号:QHFJ2500485-01SGGH)投标时,与其他投标单位使用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投标报价。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之规定。依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编号320217695000)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不构成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中标项目金额5‰~6‰的罚款,对个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6%的罚款”的裁量标准。鉴于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涉案项目中并未中标,且在询问调查期间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相关情况,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结合涉案项目的中标金额为653.39694万元,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陆佰柒拾元整(¥32670.00);2、对单位法定代表人王长平处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叁元整(¥1633.00)。
34303.00元
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
2026-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