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宜标 | 注册资本:128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1755947155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青田县高湖镇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18
(2020)浙0302民初75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x**,永嘉县清水埠燃化机械厂,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恒和嘉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田机器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0-09-18
(2020)浙0302民初75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恒和嘉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永嘉县清水埠燃化机械厂,浙江大田机器有限公司,金**,吕**,林**,黄**,胡**,谢**,余**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22
2020-09-18
(2020)浙0302民初7537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恒和嘉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418016.2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田应急罚决〔2025〕第000016号
2025年6月4日09时47分,青田县兴达焊接加工厂承接的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清砂棚搭建项目,一工人在工地使用钢筋撬棍作业时不慎被撬棍击中颈部受伤,后送青田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4时30分死亡,经济损失为145万元。
2025年8月7日,青田县人民政府的青政发〔2025〕95号文件批复的《青田高湖兴达焊接加工厂“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对青田高湖兴达焊接加工厂“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负有责任,要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当事人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同时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510000.00元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5-09-10
2
青卫职罚〔2024〕7号
未____(1.建立;2.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未对____(劳动者姓名)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 未按照规定,定期对____(工作场所名称)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____(工作场所名称)____(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的____(1.强度;2.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对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
警告;
罚款金额:15000元;
15000.00元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