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久益恒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奥迪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MA7860TR54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行山街114号1层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经税稽罚(2025)97号
(一)利用虚开的发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你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取得宿迁市荣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烨光电)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合计298,072.56元,税额合计38,749.44元,价税合计336,822.00元,已认证抵扣并进行税前列支成本。经查,你单位与荣烨光电有真实业务,上述虚开的发票是你单位要求荣烨光电在真实业务基础上多开的发票。(二)隐匿收入少缴税款经查,你单位在注销清算时,销售存货、处置固定资产时,取得收入578,543.00元未按规定纳税申报。上述违法事实造成少缴增值税100,535.6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18.74元,企业所得税14,787.38元。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9420.89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2-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