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文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697801077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县甘沟乡土圈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7
运输合同纠纷
黄**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2
2024-06-17
(2024)新0121民初248号
劳动争议
陈**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3
2024-06-12
(2024)新0121民初248号
劳动争议
陈**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0
运输合同纠纷
黄**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2
2025-02-26
(2024)新01民终8088号
劳动争议纠纷
陈**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1-29
劳动争议纠纷
高**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庭传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6-14
(2022)新0121民初1号
承揽合同纠纷
章**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张**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5
2022-03-27
(2022)新0121民初1号
合同纠纷
章**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6
2021-02-04
(2020)新0121民申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芦**
张**,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7
2020-10-2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芦**
张**,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8
2016-04-23
(2015)乌民一初字第38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代作平、罗美春
张**,芦**,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9
2015-10-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代作平、罗美春
张**,芦**,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10
2015-10-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27
2023-05-25
(2023)新0121执96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章**、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6-30
2022-06-06
(2022)新0121民初1号
承揽合同纠纷
章**、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8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2-07
2021-01-27
(2020)新0121民申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芦**与代**、罗**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9-06
2017-06-29
(2017)新0104执409号
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市兽医局)与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9-06
2017-06-29
(2017)新0104执410号
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市兽医局)与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01-10
2015-11-22
(2015)乌执字第284号
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待遇一案执行裁定书
327732.11元
执行案件
7
2017-10-18
2017-09-03
(2017)新0121执异2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7-07-20
2017-06-29
(2017)新0104执409号
其他案由
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市兽医局)与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7-07-20
2017-06-29
(2017)新0104执410号
其他案由
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市兽医局)与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6-09-23
2016-09-23
(2016)新0121民初31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李*与被告乌鲁木齐泰和通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市监处罚〔2025〕257号
当事人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2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