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樟树市广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惠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3432230893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滨江新区药都南大道外环西路交汇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处罚〔2026〕224号
当事企业在江西省樟树市滨江新区药都南大道356号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经查明:当事人对2025-3-25出具的赣C7957D、鲁A29EG3 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为89.9KPA,赣C68Y26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为20KPA;2025-3-26出具的赣C81H87、赣C3097V、赣CX3880、 赣0661T警、赣C5Y536、 赣F6795C、赣C66533、赣CD3N11、赣KC6895、赣CS9150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强为10KPA,赣KV0156、赣D35D53的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为89.8kPA;2025-3-27出具的赣C3268R、蒙GRY767、赣D7N979、赣C7730F、赣AM07M8、赣C975T6、赣C3C875的车辆检测报告中温度、大气压、温度均为0,赣CC3929、赣C5M277、赣CA3C92、赣CJ4C31、赣CV9537的车辆检测报告中温度为0;2025-4-1出具的赣 C206Q警、赣C2330R的车辆检测报告中温度、大气压、湿度均为0,赣K78917、赣C0Z377的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强为10.2kPA;2025-9-25出具的赣C2656D、赣M60397、赣CEK179、赣DG1557、赣DE2066的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为87kPA: 2025-10-08出具的赣C1001R、赣CGS270、赣C0382R、赣CH3988、赣C56K60、赣CB7361、赣 DBK795 的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为 87KPA;2025-10-09出具的赣DBK795的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为87KPA:2025-10-18出具的赣DZ9907、赣C9591K、赣C97J13、浙CJ38F0、赣CM5612、赣C1762J、赣C8321Z、赣D63Y37、赣CB1J28、浙G083VX、赣C1702V、赣DB7589、赣 D07N73、赣CGX919、赣DS6715、赣C6S905、赣DF7577、赣C3118N、赣C68Y26 的车辆检测报告中大气压为120.2KPA; 上述共计63辆车的检测报告中的气象参数不符合规范,仍出具合格报告,气象参数异常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授权签字人未仔细核验,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D.3.6.3的规定,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况。 截止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已经召回41辆车进行重新检测,其中有39辆车是于5月19日之前就已经召回重新检验,分别是于2025年6月12日召回赣0661T警、于2025年6月13日召回赣C68Y26、赣C206C警、赣CA3C92、于2025年6月16日召回赣C3268R、蒙GRY767、于2025年6月17日召回赣AM07M8、于2025年6月24日召回赣CV9537、于2025年9月17日召回赣CX3880、于2025年11月1日召回赣C3118N、于2025年11月5日召回赣C6S905、赣C1702V、赣DB7589、于2025年11月6日召回赣C1762J、赣C9591K、浙G083VX、于2025年11月7日召回赣CM5612、赣CB1J28、于2025年11月8日召回赣C8321Z、于2025年11月13日召回赣D63Y37、于2025年11月14日召回赣CGX919、于2025年11月29日召回赣DZ9907、于2025年12月8日召回赣DF7577、于2026年3月4日召回赣C972T6、于2026年3月20日召回赣CB7361、赣DE2066、于2026年3月21日召回赣CGS270、于2026年3月23日召回赣CJ4C31、赣DG1557、赣C2656D、于2026年3月24日召回赣C91788、于2026年3月25日召回赣C98C92、于2026年3月26日召回赣C3097V、于2026年4月8日召回赣D07N73、赣CS9150、赣C66533、于2026年4月10日召回赣C3C875、于2026年4月14日召回赣F6795C、于2026年4月22日召回赣KC6895。5月19日之后共召回2辆,分别是于2026年6月18日召回赣C5Y536、于2026年6月23日召回赣CD3N11。上述共计召回41辆车重新检验均已经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剩余未召回22辆车,但都已经联系,由于因为各种原因未及时召回,并向我局出示未及时召回原因情况说明,承诺后续积极召回剩余车辆。
在气象参数大气压值异常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授权签字人未仔细核验,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十八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本)》第十编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令你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你进行行政处罚如下: 处罚款16000元; 综上,处罚没款共计16000元上缴国库。
1600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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