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益众置业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祥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11494143553N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济宁市兴唐金茂大厦12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任市监处罚〔2025〕64号
2025年3月4日,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济任检建〔2025〕9 号)和《刑事判决书》((2024)鲁 0811 刑初 85 号),证明张祥路以当事人的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2025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当事人分别于2021年7月15日、2022年7月14日、2023年7月13日、2024年7月16日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四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分别于2018年7月27日、2019年7月19日、2020年7月21日、2022年7月25日、2023年7月18日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五次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025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注册住所济宁市兴唐金茂大厦 1201 室实地核查,当事人未在注册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构成了连续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2025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对山东益众置业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利用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和“问题老总带病上岗”继续担任“董监高”职务进行案件合议,合议意见为:建议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按照连续2年未年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情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因次,建议按照办案程序,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