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太仓市璜泾镇供销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伟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0585MAD65C2D5K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璜泾镇怀仁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3〕0817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的销售。2021年9月4日,当事人从太仓市城厢镇晨露食品商行以20元/盒的价格购进了1盒味宇五香粉(1盒包含24袋,每袋净含量30克,生产日期2021.01.02).该食品在超市内的售价为1.5元/袋。至案发,上述食品已售出20袋,还剩4袋(生产日期2021.01.02,保质期18个月)陈列于当事人经营区货架上待售。案发时,上述在售食品已超过保质期。该批次食品过期后可查实的为当事人2023年8月10日销售给举报人的1袋,无法查实其余已售食品在售出时是否超过保质期,故本案的货值金额以案发时尚存超过保质期的4袋及可查实的1袋合并共计5袋,即5袋x1.5元/袋=7.5元,本案违法所得按可查实的1袋计算为0.67元。现场检查后,当事人主动对货架上的食品进行了清理,提供整改情况说明,并设置了临期货专柜,确保不再出现在售食品超过保质期的情况。
罚款金额300元;没收违法所得0.67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00.00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