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水市吴店校园便利店铺(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冷凤珍注册资本:3.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81MAD9RUL601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中心小学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水市监处罚〔2026〕13号
2025年11月0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2025涉企检查计划”报经市局政策法规股后,对位于广水市吴店镇中心小学内的广水市吴店校园便利店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位于该店进门右手边食品架下层摆放有待售食品纤嘉力牌“香辣味素牛肚”101袋,该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内容有:湖北臻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242030400014,生产日期:见包装版面喷码,保质期:9个月,该包装正面上方有2025/02/05A2喷码字样,至执法人员检查日止,该食品超过保质期2天, 因你单位未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无法查清进货时间、供货者、数量、价格等信息,2025年03月13日,我局在开展《湖北2025年春季学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时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04月1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一,责改后进行复查,当事人仍未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广水市监处罚〔2025〕385 号);2025年09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开学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店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和食品上有大量灰尘的情况,针对上述事实,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行政执法提示书(编号:WD2025090901),明确告知了当事人上述行为易造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本此检查,当事人仍然没有查验供货者许可证,且执法人员当场检查时,有101袋纤嘉力牌“香辣味素牛肚”超过保质期2天,仍在货架上待销售,销售价格为0.5元每袋,因当事人不能提供销售记录,所以无法查清该食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了多少,该案货值金额为50.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你单位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你单位未定期对食品库存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五)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综上所述,现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决定给予你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纤嘉力牌“香辣味素牛肚”101袋; 3、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