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渝大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友军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40912462400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凤栖路12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23
(2023)渝0151执3676号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铜梁渝大医院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2
2022-07-12
(2022)渝0151民初2701号
劳动争议
王**
重庆铜梁渝大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3
2022-05-27
(2022)渝0151民初2701号
劳动争议
王**
重庆铜梁渝大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4
2022-05-24
(2022)渝0151民初2701号
劳动争议
王**
重庆铜梁渝大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0
2024-01-25
(2023)渝0151执3676号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铜梁渝大医院有限公司与李**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其他案件
2
2018-12-24
2018-09-29
(2018)渝0151民初5379号
劳动合同纠纷
孙**与重庆铜梁渝大医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医保处罚字﹝2026﹞28号
证据组一: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被处罚机构主体资格及基本信息。证据组二:《重庆铜梁渝大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国富渝专字[2025]50011553号1份,证明你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0259.78元。
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140259.78元,并处1倍罚款140259.78元;2.限期1个月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报送我局。
140259.78元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6-04-27
2
铜医保处罚字﹝2026﹞2号
证据组一: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2.《医疗机构许可执业证》复印件1份(1页);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被处罚机构主体资格及基本信息。证据组二:1.《飞行检查反馈报告》1份;2.《飞行检查问题表》1份;3.《飞行检查证据清单》1份;4.《现场检查笔录》1份;5.《反馈问题登记表》19份。证明被处罚机构有违反诊疗常规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疗费用金额564433.75元,其中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405194.40元。
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405194.40元,并处1倍罚405194.40元;2.限期1个月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交我局。
405194.40元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6-04-07
3
铜医保处罚字﹝2024﹞第17号
过度诊疗、超标椎收费、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21288.6元,并处1倍罚款121288.6元。
121288.60元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26
4
铜医保处罚字﹝2024﹞第1号
过度诊疗
责令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78517.76元,并处1倍罚款78517.76元;
78517.76元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