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四川馨三合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伟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14MA69FMRG0H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丹景山镇武备村2组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彭综执市监处罚〔2025〕330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何黎提供证据材料显示及其陈述:\n一、当事人与四川杨氏机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机面公司)于2024年08月01日签订了食品加工协议,当事人委托杨氏机面公司生产生干面制品、花色挂面、普通挂面等产品,案涉产品是当事人委托杨氏机面公司于2025年07月08日生产的产品,共生产了案涉面皮50kg,使用了案涉包装标签470个(因包装产品会存在正负差,一般情况下会超过净含量1g-3g),生产了470袋案涉产品,通过当事人自查,2025年07月21日生产的批次也使用了错误的包装标签,共生产了案涉面皮50kg,使用了案涉包装标签485个,生产了485袋产品,当事人准备以2.9元/袋单价进行销售。\n二、因当事人对案涉产品做了多单折扣的活动,当事人以8.19元的单价销售了100g*5袋规格的产品87单、以2.9元的单价销售了100g*1袋规格的产品36单,共销售了案涉产品471袋,当事人销售案涉产品实际收款共计808.32元,但因生产了两个批次,该两个批次的产品都存放在电商库房混合发货,当事人无法核实该两批次产品分别销售的具体数据。故案涉食品货值金额:2.9元/袋×(470+485)袋=2769.5元,违法所得:808.32元。\n三、在知晓案涉产品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后,当事人对拼多多店铺中的案涉产品暂停销售,对已销售出去的产品发布了召回公告,但未有消费者联系当事人要求退回产品,对在库房内的成品通过喷印机喷印的方式进行了整改,并准备联系包材公司重新印制新的产品包材。
1.没收违法所得808.32元;2、罚款5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308.32元(大写:壹仟叁佰零捌元叁角贰分)
500.00元
成都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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