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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宛伊健康养生馆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琼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402MA5QFEX77Q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街道江南路98号(东成国际)第5栋5-12号房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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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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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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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3]2034号
经查实,崇左市江州区玉玲珑美容养生所于2021年5月8日注册登记成立,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位于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街道江南路98号(东成国际)第5栋5-12号房内,主要从事生活美容服务、化妆品零售等,本案立案调查期间,经营者卢琼芳于2023年07月27日将该养生所字号名称变更登记为崇左市江州区宛伊健康养生馆。当事人崇左市江州区宛伊健康养生馆经营者卢琼芳于2021年5月从其表妹蒙俊艺接收原养生所的美容床等设备设施和美容产品后,未向蒙俊艺索取并保存涉案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票据、清单及化妆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2023年7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崇左市江州区宛伊健康养生馆进行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的美容按摩操作间的化妆品货架上存放有以下待销售待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化妆品:1.花肌漾烟酰胺亮肤补水冻干精华面膜(生产委托方:广州玖姿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生产委托方:广州韩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226,净含量:30g×5片装,生产批号:HS6B200703、限期使用日期:2023.07.02)共4盒; 2.八葉蓮華医用冷敷贴(生产企业:广州九妆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品备案号:粤穗械备20180823,净含量:25g×5片、生产批号:0907101、生产日期:2021/01/20、有效期限:2年、限期使用日期:2023/01/19)共4盒。经现场核对,上述涉案的2个批次共计8盒医疗器械、化妆品已经超过使用期限。经过对经营者卢琼芳询问调查,涉案过期医疗器械、化妆品货值金额为484元,因过期后未销售且未使用,故无违法所得。经查阅《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当事人经营的“八葉蓮華医用冷敷贴”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调查期间,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涉案批次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购进票据、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接受检查。调查期间未被顾客投诉和被其他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过。经办案人员登录政务应用服务门户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http://59.211.111.71/zwmh-cms/frontIndex/toFrontIndex.action)查询,未查询到当事人被其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记录。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一、《营业执照》、卢琼芳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证明以下事实:1.当事人崇左市江州区宛伊健康养生馆是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有适格的市场主体资格,是本案行政相对人,卢琼芳是该养生馆经营者 ;2.卢琼芳的身份信息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书编号:江市监强制〔2023〕2007号)、《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各1份及《证据提取单》9份。 证明以下事实:1.2023年7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崇左市江州区宛伊健康养生馆(原玉玲珑美容养生所)进行检查,已经依法向该养生馆经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经营者卢琼芳现场配合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化妆品货架上有待销售的“花肌漾烟酰胺亮
警告#罚款0.4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4000.00元
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7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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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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