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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银益源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新华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900MA4L6TEP9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工业大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16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德生;刘新华;曾赛娥
裁判文书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0-09
(2025)湘0102民初1480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湖南湘银益源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曾赛娥;易德生;刘新华
裁判文书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桃市监案字﹝2024﹞67号
经查:2024年3月19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农资产品定期监督抽检计划依法对桃源县新三湘农资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农哥宝?牌测土配方肥(总养分≥40%N-P2O5-K2O21-6-13尿基净含量为40KG/袋含氯(高氯)正反面底部标示有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反面标示有生产商湖南湘银益源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标准:GB/T15063-2020)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4年5月11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检测检验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QW20240061),检验结论为经检验,该样品所检项目中,总养分、钾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我局于2024年5月23日向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桃市监市检鉴告字〔2024〕7号)和《检验报告》(编号:QW20240061),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后将收到的《检验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转交给当事人,我局后于2024年7月16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桃市监市检鉴告字〔2024〕12号)和《检验报告》(编号:QW20240061),当事人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为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我局于2024年7月1日予以立案调查。又查明:该批次不合格复合肥料是当事人于2024年3月1日生产并于2024年3月10日销售到桃源县的,共销售给桃源县新三湘农资有限公司10吨,销售价格是2150元/吨,总销售金额为21500元。该批次不合格复合肥料的生产成本为2050元/吨,现已经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1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罚款10750元。以上合计处罚没款11750元。
10750.00元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