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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范云峰注册资本:5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00713639445M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长治市解放西路1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8
侵权责任纠纷
西藏扎喜雅培科技有限公司
王*,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梁*,宋**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8
(2025)沪02民终13598号
股权转让纠纷
山西晋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11-17
侵权责任纠纷
西藏扎喜雅培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4
2025-03-21
(2024)沪0109民初15280号
股权转让纠纷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晋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5
2025-03-14
(2024)沪0109民初15280号
股权转让纠纷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晋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6
2024-07-23
股权转让纠纷
长治市财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3-12
(2023)皖0291民初2973号
运输合同纠纷
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晋潞注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4-03-12
劳动争议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冯**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9
2024-01-05
劳务合同纠纷
山西久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10
2023-12-21
劳务合同纠纷
山西久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11
侵权责任纠纷
西藏扎喜雅培科技有限公司
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6
(2024)晋04民终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壶关县百尺镇五谷山储煤有限公司
长治市财政局等13人,长治县浩洋运输有限公司,闫*,马*
裁判文书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1-23
运输合同纠纷
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晋潞注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3-10-22
(2022)晋0403民初62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成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长治市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治市嘉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西吉昌投资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治市财政局
壶关县百尺镇五谷山储煤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5
2023-07-30
(2022)晋0403民初62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成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原告
壶关县百尺镇五谷山储煤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6
2023-06-27
(2023)晋04民终1086号
借款合同纠纷
长治县海山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财政局等十三人,刘欢,郭亚利
裁判文书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4-02
(2023)晋04民终33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成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长治市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高新区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治市嘉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西吉昌投资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治市财政局
长治市西林工贸有限公司,长治市银潞电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李**
裁判文书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3-14
(2022)晋0403民初139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长治市财政局、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成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长治市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治市嘉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西吉昌投资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治县海山煤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9
2022-11-17
(2022)晋0403民初139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长治市财政局、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成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长治市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治市嘉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西吉昌投资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治县海山煤业有限公司,刘*,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潞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2-11-03
(2022)晋0403民初62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成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长治市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高新区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治市嘉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西吉昌投资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治市财政局
壶关县百尺镇五谷山储煤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22
2023-06-06
(2023)晋04民终1086号
借款合同纠纷
长治市财政局、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25
2022-01-18
(2022)晋04民终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成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5-25
2021-12-06
(2021)晋04民终2762号
执行异议之诉
长治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5-13
2022-03-01
(2022)晋04民终5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长治市财政局、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5-11
2021-09-18
(2021)晋04执144号之一
其他案由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3-03
2021-09-15
(2021)晋0403执1133号之一
民事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贾*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9-02
2020-05-29
(2020)晋04执复34号
长治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8-31
2021-03-11
(2021)晋04民终596号
执行异议之诉
长治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8-31
2021-03-23
(2021)晋04民辖终17号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与长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10
2021-07-01
2021-04-19
(2021)晋0403民初1338号
合同纠纷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治市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88416.0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潞州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0号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6年1月1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刘建华、冯泽强依法对位于长治市解放西路12号的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云峰)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控制柜显示故障;17层电梯口未设置防火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1481号、〔2026〕第0056号)、对李亚鹏、张建宏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4000.00元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局)
2026-03-11
2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2号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3月6日,我支队监督人员依法对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解放西街12号,法定代表人:范云峰)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疏散楼梯间未设置应急照明;喷淋稳压泵启泵后压力达到后不能自动停止;末端试水压力不足;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符合要求;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记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不符合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其中一人无相应操作证书;值班记录不符合要求;11.消防控制室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4]第0025号)、现场照片、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6500.00元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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