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荫城综合批零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树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21MA0H0U5E0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长治县荫城镇桥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上市监处罚〔2025〕47号
2025年11月12日接事件编号202511110071号上党区社会治理指挥系统指派单,我局执法人员对长治县荫城综合批零部进行核查,现场发现该批零部货架有红盖汾酒(标称生产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规格475ml,酒精度42%)汾酒3瓶,其中:生产批号:20230328851汾酒2瓶;生产批号:20240717921汾酒1瓶。2025年11月18日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打假稽查员张智伟、郝秉龙现场鉴定,批号为20230328851汾酒2瓶和批号20240717921汾酒1瓶属于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经请示领导批准, 我局于2025年11月19日对上述2个批号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共计3瓶予以扣押。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长上市监强制〔2025〕15号。经查,当事人记不清其销售的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盖汾酒(标称生产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规格475ml,酒精度42%)进货时间,不能提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红盖汾酒供货商信息和相关产品的购进销售数量等信息。涉案红盖汾酒销售价格为45元/瓶,货值135元。
1、责令停止销售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2、没收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红盖汾酒3瓶;
3、罚款270元。
270.00元
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