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亚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方国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30MAAK8TEEX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大榜村丹霞中路7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21
(2023)黔0330民初39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亚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习水县人民法院
2
2023-09-21
(2023)黔0330民初39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亚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梁**
习水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9
2023-09-23
(2023)黔0330民初39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亚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习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8号
2025年12月29日,我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在对贵州亚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习水县圣城公园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公司管理的习水县圣城公园小区的消防控制室中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公司知道违法行为后,已安排持证人员专职在岗值守消防控制室,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书面申请从轻处罚,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定给予贵州亚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24
2
习市监处罚〔2026〕22号
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习市监特令[2025]第448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九第一款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罚款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遵义市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