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大肛肠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艳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2683183263C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联盟路口西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新市监处罚〔2026〕13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8月注册成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诊疗:内科、外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肛肠科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有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服务。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240201版)政策文件进行收费,对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相关的政策了解知晓。但经过调查发现,该院存在以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违规收费问题:1、串换项目收费。艾条灸与艾箱灸串换,提供给病人的艾箱灸服务,收费时串换成艾条灸多收取费用,多收3394人次,金额12986.61元;中药直肠滴入治疗与灌肠串换,提供给病人的灌肠服务,收费时串换成使用复方黄柏液、复方利多卡因等对病人进行直肠滴入治疗多收取费用,多收1992人次,金额1886.01元;椎管内麻醉串换为全身麻醉多收取费用,多收1人次,金额135.28元。2、违规收费。收取混合痔嵌顿手法松解回纳术、血细胞分析或血常规(机器法+3类),超出医保价格项目规范限价,多收1888人次,金额3481.13元。3、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在经内镜直肠良性肿物激光或套扎、电凝术的同时加收无痛电子肠镜费用,多收38人次,金额8729.21元;在收取经内镜直肠良性肿物激光或套扎、电凝术费用的同时多切除一枚息肉加收一次费用,多收209人次,金额9487.739元;在收取直肠镜检查同时重复收取肛门指间费用,多收892人次,金额4553.48元;在收取内镜直肠良性肿物激光或套扎、电凝术费用的同时加收电子纤维结肠镜检查费用,多收1人次,金额70.191元。4、超标收费。经肠镜特殊治疗,每增加1个息肉加收30%,加收不超过10次,多收1人次,金额162.58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从事价格服务未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共计:41492.23元。
2025年12月25日,我局向平顶山东大肛肠医院送达平新市监责退〔2025〕12001号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平顶山东大肛肠医院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已查实2023-2025年患者多付的价款41492.23元退还给患者。
2025年12月26日,平顶山东大肛肠医院张贴退款公告,并拍照后提交给我局,退款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
2026年1月13日,当事人委托该院医保专员王蓓歌向我局提交退费情况说明,患者由于预留电话异常、不愿意来退等原因,所有自费部分费用共计41492.23元都未退还给患者。
1、没收未退还费用:41492.23元;
2、给予违法所得2倍罚款:82984.46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24476.69元,上缴国库。
82984.46元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