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巴香源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娟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MAAC3CBL7M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合阳大道1477号附28号11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1269号
经查,重庆巴香源商贸有限公司系在拼多多平台开设“巴香源食品铺子”网店的经营者,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9日,当事人在其拼多多网店“巴香源食品铺子”销售“香菇嫩豆干”商品时,在商品详情页的一张图片中使用“厂家直销”字样进行宣传。该图片系当事人从网上下载后直接使用,未对图片内容进行核实。 ? ? 当事人确认其公司不直接从事“香菇嫩豆干”等商品的生产活动,无自己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和生产线,其销售的“香菇嫩豆干”系从经销商处购进后销售。当事人在商品详情页中使用“厂家直销”宣传内容,与其实际经营模式不符。 ? ? 涉案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均由当事人员工(本案受委托人)完成,员工按月领取工资,上述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工作属于员工工作内容,当事人未就该项工作单独计算和支付费用,涉案广告的广告费用无法从员工工资中单独核算,故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 ? 案发后,当事人已主动对相关产品进行下架。 ? ? 另查明,当事人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地址为“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思居工业园君哥食品厂内”。2026年5月2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为“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思居铺C-2幢2号门市”,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地址不一致。经询问,当事人确认其已于2024年搬迁至现地址经营,搬迁后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手续,亦未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另查明,当事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就经营地址变更后的经营场所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