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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星宴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赖永平注册资本:15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828MADQP4AG6M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吉安市万安县沿江路中段芙蓉滨江府5号楼111/112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安市监处罚〔2026〕2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17日在万安县芙蓉滨江府5号楼111/112铺办理了相关证照后开始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要是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2026年3月27日上午,依据万市监管发〔2026〕7号文件,对当事人店内线上和线下经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后厨操作区域的货架上检查发现以下10种品类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水妈妈牌宋卡虾片,生产商:宜佳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月26日,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净含量500克/袋,使用剩余连包装256克。2.雀巢三花果冻粉,生产商:上海雀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3日,有效期至2026年2月12日。净含量500克/袋,使用剩余连包装202克。3.纯可可粉,生产商:广州三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9月25日,有效期12个月。净含量550克/袋,使用剩余连包装306克.4.相敬泰源雪花芝士味复合调味粉,生产商:上海乐恩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7月2日,有效期12个月。净含量1000克/袋,使用剩余连包装953克.5.烘焙肉松粉,生产商:蚌埠市坤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3日,有效期6个月。净含量2500克/袋,使用剩余连包装976克.6.大喜大牛肉粉调味料,生产商:希杰(青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6月14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900克/袋,使用剩余连包装713克。7.椰奶咖啡固体饮料,生产商:海南品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月2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400克/罐,使用剩余连包装332克。8.周氏纯藕粉,生产商: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8月15日,保质期16个月。净含量600克共计20小袋,使用剩余17小袋。9.晶花奶末固体饮料,生产商: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5月29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1000克/袋,使用剩余连包装969.1克。10.香菇,经销商:古田县华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3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散装称重,使用剩余连包装732克。上述10种品类的食品原料都已经超过保质期,且都是放在操作区域和合格产品混放在一起处于使用状态,未做任何的标识进行区分。当事人自述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部分是当事人从网上购入的,部分是从上个店主那边接过来的。在制作相应的菜品时会用到上述原料。涉案过期食品由于时间较久,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的采购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淘宝网上同款产品宋卡虾片25元、三花果冻粉30元、可可粉38元、相敬泰源雪花芝士调味粉60元、烘焙肉松粉59元、牛肉粉调味料38元、椰奶咖啡固体饮料28元、周氏纯藕粉17元、晶花奶末固体饮料23元、香菇33.1元,总共351.1元,现场扣押的剩余部分货值金额共计205.6元,由于当事人属于个人经营,未建立会计账本制度,无法提供相关涉案过期产品在过期之后的具体制作和销售的记录,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其违法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 2.处以50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5000.00元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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