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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福华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悦龙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0MAD8QR097J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市北海大道与云南路交汇处西北角房屋与北面场地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城综执西罚﹝2024﹞13号
广西福华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与云南路交汇处西北角(原致丰毛纺厂、九思学校地块)原九思学校北侧建设三层砖混结构房屋(创新围棋培训中心),建筑面积676.98㎡,在原九思学校南侧建设地上三层、地下局部一层砖混结构房屋(文化广场1号楼),建筑面积7105.47㎡,建设一层铁棚(文化广场2号楼),建筑面积581.53㎡,总违法建筑面积共8363.9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附件4《广西城乡规划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4中关于“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的处罚(建设内容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违法情节严重的规定,即“违法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建筑整体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八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西福华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上述建设面积8363.98㎡的违法建筑。
-元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3-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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