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弓棚镇天顺祥粮油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KMAW7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弓棚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不罚〔2025〕419号
榆树市弓棚镇天顺祥粮油商店,负责人陈亮,于2010年3月24日取得营业执照,该店位于榆树市弓棚镇街道,店内营业面积70平左右,主要经营预包装兼散装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经执法人员调查,现场发现待售过期食品“万家红白桃罐头”1罐,情况属实,该食品生产日期2023年10月18日,保质期18个月,2025年5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根据调查情况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食品“万家红白桃罐头”1罐,售价8元/罐,故货值8元。
2025年5月20日,弓棚管理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榆树市弓棚镇天顺祥粮油商店店内有待售过期食品“万家红白桃罐头”1罐,生产日期:2023.10.18 保质期:18个月,执法人员发现时已超过保质期。
据现场检查情况,现场发现待售过期食品“万家红白桃罐头”1罐,该食品生产日期2023年10月18日,保质期18个月,2025年5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通知》第四项之规定。综合考量,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建议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