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中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345917105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红新社区第一居民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4
(2025)渝0116民初1814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李**
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
2020-01-14
(2019)渝0192民初16662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13
2020-01-13
(2019)渝0192民初16656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公司与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4-13
2020-01-13
(2019)渝0192民初16662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公司与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79号
经查,当事人系2015年6月30日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0011623649),在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红新社区第一居民组从事食品加工、销售活动。2025年8月2日,当事人从武汉市硚口区鑫荆楚汇副食商行购进黄石津晶港饼开始售卖,上述商品包装上没有中华老字号标识字样。随后,当事人将该商品名称编辑为湖北特产中华老字号黄石津晶港饼600g小吃零食独立小袋芝麻饼喜饼并上传至淘宝平台经营的店铺。另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黄石津晶港饼系中华老字号的相关证明,该广告是当事人为提高该商品的销量,自行编辑制作,故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的具体费用无法计算。同时,当事人及时主动整改,已于2025年11月7日对网店商品页面信息进行了修正,删除了中华老字号字样,已停止发布虚假广告。
综上所述,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2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3)385号
2023年3月14日,在开展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工作中,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原味)依法进行抽样,并进行检验。本局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了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3-03AP03025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4月12日,在开展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工作中,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原味)依法进行抽样,并进行检验。本局于2023年5月4日收到了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3-03CP04031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事人经营该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30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