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瑞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闯加俊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100MADE91CH09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亮城中央小区1号楼102号门市(中央东大街25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河支队市监处罚﹝2026﹞4号
我局于2026年2月13日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过期的医疗器械是当事人从佰盛德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的,能够提供医疗器械的的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单、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当事人由于管理上的疏忽,未能全面仔细的查验货品有效日期,与其他在用的医疗器械放置在一处,处于待使用状态,造成了使用上述过期医疗器械的事实,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因涉案的医疗器械在口腔治疗中属于辅助使用,不单独收取费用,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共计0.01元。
1.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氟化泡沫盛装牙托”92付; 2.处罚款贰仟圆整(2,000.00元)。
2000.00元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03-06
2
黑河支队市监处罚﹝2025﹞6号
经查,当事人由于疏乎大意,未能定期及时查验货品有效日期,造成了上述医疗器械过期后未能发现的事实,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上述因上述医疗器械属于口腔治疗中辅助使用,不单独收取费用,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20.00元。
1.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亲水咬合纸”(红色)”1盒; 2.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圆(¥3,000.00)。
3000.00元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3
黑河支队市监处罚﹝2025﹞19号
经调查,黑河市瑞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药品和提供医疗服务,因该公司在没有价格公示期间未对经营收入进行记账,所销售药品和提供医疗服务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应售价的基数难以准确公允界定,所以无法确定违法所得。
黑河市瑞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药品和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黑河市瑞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立即对公司内所销售药品和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价格公示,并建议给予处罚如下: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
2000.00元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4-10
4
黑黑卫健医罚﹝2024﹞5号
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
52000.00元
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