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媚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60RY1W6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11号附1号山顶道8号商铺-商业1(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市监处罚〔2025〕1号
经调查,2024年3月29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账号56080822404,账号名称为重庆壹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视频,提及(当事人)是唯一一家采用十年以上娃娃鱼做为原材料、壹勺生物科技公司拥有西南部最大规模药厂每年为社会提供数百万吨品质优良中药村、为大家带来优质的化妆品、保健品和药品等内容,经查明上述内容为当事人夸大宣传效果而杜撰并非事实,该视频播放量500多次。当事人办公区(二楼)墙上粘贴的一勺生物公司介绍(三)板展中提及当下已开发的成品有:大鲵复合蛋白肽A款、大鲵复合蛋白肽B款、大鲵复合蛋白肽C款、大鲵复合蛋白肽D款、大鲵复合蛋白肽美白淡斑面膜。A/C款具有生血补气,美容养颜,平衡脂肪,调节内分泌,增强免疫力,修护心脑血管,营养神经,安神益智,强健骨骼,延缓衰老的功效。B/D款具有修护心脑血管,调理三高问题,增强免疫力,改善记忆力,强健骨骼,滋养关节,延缓衰老的功效。美白淡斑面膜具有美白补水、保湿、淡化色素、祛黄、提亮肤色、紧致抗皱的功效的内容经查明当事人目前还不具备任何研发和生产能力,检查发现的A、B、C、D款食品是委托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委托方负责产品质量,未对该产品送检,当事人无法提供检验检测报告,A、B、C、D款食品成分含量也不清楚,相应功效是当事人行政负责人莫X勇在360搜索上输入大鲵肽的功效与作用词条,360AI搜索根据搜索结果总结了相关信息,其根据相关介绍自己编辑的。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食同源目录大全》,无大鲵等相关名单内容,当事人宣传的功效无法得到印证。2024年8月6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提供宣传视频内容和产品功效的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另查明,当事人办公区域发现的12万袋大鲵复合蛋白肽食品为当事人委托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目前还处于试用阶段,A款试用39盒、B款试用18盒、C款试用10盒、D款试用11盒,试用对象为公司职员及职员的亲戚朋友。查阅公司账户未发现支付给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货款记录,未发现销售食品的收款入帐记录。我局认为,涉案产品目前处于试用阶段,委托合同中也明确为样品,当事人将30小袋包装成一盒的行为,并没有改变产品的性能、使用、包装等特点,再次包装目的只是为了美观、方便消费者,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加工生产,还不属于成品,不应当认定为食品生产行为。据此,我局于2024年8月20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当事人相关产品还在试用阶段并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和《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