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陵川县绿丰农资农技服务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丽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524MA0HLE6Y1D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六泉乡赵辿岭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陵市监处罚〔2025〕4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23日从晋城城区向阳街的山西农福农业超市有限公司以每卷49元的价格购进5卷涉案农用地膜,2025年4月9日,河南保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经营的农用地膜进行监督抽查时将1卷取样完毕的农用地膜进行了备样封存后,以每卷50元的价格将剩余4卷农用地膜进行了销售,备样封存的1卷农用地膜在当事人提出复检后,免费用于复检机构检测使用。本案货值金额为:(50)×5=250元。违法所得为250-4×49-50=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河南保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2025-04-J0071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科伦”农用地膜(生产日期:2024年9月,规格型号:800mmX0.01mm 670m)所检项目断裂标称应变(横向)、厚度和厚度偏差不符合GB13735-2017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果告知书(陵市监检鉴结【2025】1号)1份,证明我局将检验结果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复检申请1份,证明当事人提出异议;我局下达的复检通知书、复检样品确认书、检验委托书1套7页,证明我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陵川县绿丰农资农技服务中心销售的科伦塑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农用地膜,型号(800mmx0.01mm670m)项目(断裂标称应变(横向)、厚度和厚度偏差)进行复检;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1份(报告编号:TXZJ/20250609291),证明陵川县绿丰农资农技服务中心销售的科伦塑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农用地膜,型号(800mmx0.01mm670m)所检项目断裂标称应变(横向)、厚度和厚度偏差不符合GB13735-2017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证明案件来源及涉案农用地膜不合格的事实。 2.现场笔录1份及现场照片2张,证明执法人员2025年6月23日对陵川县绿丰农资农技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农用地膜的事实。 3.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的情况说明1份、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营业执照、购货票据、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当事人销售票据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于2025年3月23日从晋城城区向阳街的山西农福农业超市有限公司购进5卷农用地膜并将涉案农用地膜进行了销售及进价、售价、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的事实。 4. 当事人提供的陵川县绿丰农资农技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张丽丽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
一、罚款人民币256元;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元。
256.00元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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