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希与惜日用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红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2MA152QDE2Y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莲花日杂批发市场B座一层7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昌处罚〔2023〕0507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5日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化妆品批发及零售业务。
2023年7月13日当事人经营的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系名称为“confume”染发膏的染发用特殊化妆品,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品的供货商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报关单及进货票据,建立并执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又查证,当事人于2023年6月2日,在青岛奈斯兔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染发膏,其进货价格为22元/盒,共购进6盒,店内销售价格为29元/盒,货值金额为174元,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止,涉案产品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2023年7月13日,执法人员付志强、路远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吉林市昌邑区希与惜日用百货店存在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的行为,于当日下达了《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及《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吉市市监昌强制【2023】05012号》,并对涉案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依法予以扣押。
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行为。根据依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转至《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confume”染发膏6盒;
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