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诚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有观注册资本:106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33069792584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9078号恒大睿城9-2229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8
追偿权纠纷
诚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赵*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曹**
诚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旅游学校,刘*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0
追偿权纠纷
诚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赵*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南税稽二罚〔2026〕32号
经查,你单位取得的鄄城县祥森木业有限公司、鄄城文乐木业有限公司、鄄城县锐轩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开具的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证实虚开,金额合计1,321,929.19元,税额合计171,850.81元,价税合计1,493,780.00元。你单位已认证抵扣进项税额171,850.81元,已结转成本1,321,929.19元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之规定,你单位取得的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经计算,你单位应补缴增值税171,850.81元(其中2021年4月85,132.76元,2023年12月86,718.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条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8,994.42元(其中2021年4月5,959.29元,2023年12月3,035.1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四条、第八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取得上述已证实虚开的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对应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一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的规定,经计算,你单位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6,033.81元(其中2021年22,940.86元,2023年33,092.95元)。
对其处118439.54元罚款。
118439.54元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