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任家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4MABWAM9J3Y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辛店镇辛店村四社5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应急罚﹝2025﹞5号
临洮县任家百货店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规定。
2025年3月11日,临洮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赵春生、赵永海在开展烟花爆竹许可证延期现场审核工作时,发现你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经现场核查,现场存放有烟花爆竹约55箱,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核定储量是35箱,超过规定数量20箱。执法人员采取了执法措施,责令你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将超量存放的烟花爆竹退回批发单位专用仓库,并依法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采集了相关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超量存放照片2张等各类证据材料共7份9页(详细证据清单附后)。你店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综合你店的违法事实、情节程度以及对我局办案工作配合情况,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处罚幅度档次划分,我局认定你店的违法行为情节为较重档次。
0.00元
临洮县应急管理局
2025-03-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