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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新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22MA5L307E07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合旗村十五队武马公路旁坛翁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1208交罚﹝2024﹞0152号
2024年09月27日06时14分,巴马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彭高广,张洲(执法证号分别为20120817014,20120817023)经行政检查,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六能安置区路段发现,韦仕春驾驶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AW8730桂AG807挂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CA4250P66K24T1A1、中集牌ZJV9400GXHJM,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散装水泥,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0.3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21.33吨,超限率43.53%。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
10500.00元
巴马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2
2
桂1208交罚﹝2024﹞0153号
2024年09月27日06时11分,巴马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洲,彭高广(执法证号分别为20120817023,20120817014)经行政检查,在巴马镇六能安置区路段发现,覃奇观驾驶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AW8052挂AN659挂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CA4250P66K24T1A1E5、中集牌ZJV9400GXHJM,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散装水泥,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9.7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20.76吨,超限率42.37%。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巴马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2
3
桂0800交罚﹝2024﹞0898号
2024年05月31日03时3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梁干,宁文术(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017015,20080017119)经行政检查,在贵港市西环路段发现,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号为:桂AW8730/桂AG807挂。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聘请司机韦仕春驾驶其经营的桂AW8730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桂AG807挂重型罐式半挂车,从广西来宾市汇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运输水泥(货物可解体)到广西玉林兴业县玉贵路,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2.90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为6轴货车,核载49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90吨,超限率为48.78%。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法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11500)
115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4
桂0800交罚﹝2024﹞0899号
2024年5月31日03时4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G358线贵港市覃塘镇蓝天加油站路段检查时发现,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号为:桂AW1087/桂AM200挂。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聘请司机黄伟驾驶其经营的桂AW1087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桂AM20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广西来宾市小平阳广西汇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运输水泥(货物可解体)到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党州村村委会北100米,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2.9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为6轴货车,核载49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94吨,超限率为48.86%。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11500.00)
115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5
桂0701交罚﹝2023﹞0048号
2023年09月18日04时29分,灵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廷华,刘伟华(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117066,20070117045)经行政检查,在G359K610+500发现,霍振忠驾驶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AW0255桂AW367挂车辆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干粉,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6.3吨,超限17.3吨,超限率35.31%。
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
8500.00元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18
6
桂0100交罚(2023)21123号
2023年07月14日,广西南宁德凯运输有限公司因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 第十七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其他道路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不满12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12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执法人员黄美珍、赵丽蓉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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