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荣景生态农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友亮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8MABPHELY25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蒙阴街道汇丰路北首0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市监处罚〔2026〕136号
经调查,当事人由于疏忽,标签设计有误。于2026年3月18日开始根据拼多多平台店铺销售订单共生产了100袋标签未标注营养成分表、未标注登记地址全称的“速冻板栗仁”,成本价17.3元一袋(包括原料板栗收购价5.4元每斤,每斤板栗经高温脱壳加工后出0.4斤成品,合计每袋原料成本13.5元,快递3.8元一单),平均销售价19.1元一袋,每袋利润1.8元,利润共计180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速冻板栗仁”已不再生产,成品已全部销售。当事人能够提供上述产品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综合自由裁量理由,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