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鼎力重汽配件经销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503MA41NCAA9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平桥区汽配城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2
(2024)豫1503民初129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信阳市平桥区鼎力重汽配件经销处
汪**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
2024-12-03
(2024)豫1503民初124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信阳市平桥区鼎力重汽配件经销处
王**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7
(2024)豫1503民初123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信阳市平桥区鼎力重汽配件经销处
张**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信平市监处罚〔2026〕28号
2026年3月30日,我局接到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举报反映当事人信阳市平桥区鼎力重汽配件经销处(陈森)有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2026年4月2日指派执法人员杜道全、刘军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有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潍柴动力”、“中国重汽” 汽车配件在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后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在售的涉案汽车配件实施扣押,并向当事人出具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信平市监强决字[2026]040202号)和《财物清单》(文书编号040202)。经举报人出具的《鉴定证明》确认扣押的涉案物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潍柴动力”、“中国重汽” 的汽车配件。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于2026年4月8日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从事汽车配件销售期间分别从郑州和济南两地购进了下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潍柴动力”、“中国重汽” 的汽车配件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重汽发动机支架、型号WG9725593027、共1个、销售价50元/个;重汽推力杆支座、型号WG9925522214、共1个、销售价30元/个;重汽刹车调整臂制动臂、型号WG4075450065、共1个、销售价30元/个;重汽驾驶室减震器、型号WG1629440091共1个、销售价30元/个;重汽钢板限位胶头支架、型号WG9725590726/1、共1个、销售价20元/个;重汽燃油滤清器滤芯、型号WG9925550966、共5个、销售价30元/个;重汽燃油滤清器滤芯、型号201V12503-0062、共2个、销售价20元/个;重汽旋转式机油滤芯器、型号VG61000070005、共11个、销售价15元;重汽旋转式机油滤芯器、型号VG14080739A、共1个、销售价11元/个;潍柴机油滤清器、型号61000070005H、共1个、销售价14元/个;潍柴燃油粗滤器、型号1000964807、共1个、销售价20元/个;潍柴燃油粗滤器、型号1000053558、共4个、销售价40元;潍柴机油滤清器、型号1000424653A、共1个、销售价14元/个;潍柴除水放心滤、型号612600081335、共2个、销售价20元/个;潍柴柴油滤芯、型号614080739A、共16个、销售价15元/个。上述涉案配件货值金额共计1014元。因当事人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未建立进货台账、未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和建立销售台账,不能确定涉案汽车配件的具体供应商、购进价格和购进时间,无法对当事人购进的涉案汽车配件溯源,无法确定当事人违法所得数额。
另据查明,“潍柴动力”、“中国重汽” 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分别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举报人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供了上述注册商标所有人委托其从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和《商标续展注册证明》文件。
1、罚款5000元;2、没收涉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
5000.00元
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