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鲜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邢红霞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03MA49JFUX8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浪河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江市监处罚〔2026〕32号
当事人2025年10月22日在国家832扶贫平台上收到龙世锦荣包装有限公司8斤果冻橙的购买订单,当事人于10月25日在丹江口市路边水果摊贩处以10元/斤价格购进了8斤果冻橙,以10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龙世锦荣包装有限公司。该笔订单是北京农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确保832平台电商产品质量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的抽检,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确保抽检产品质量的真实性以龙世锦荣包装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抽检采购,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笔订单的果冻橙进行了抽样检测,显示该批果冻橙苯醚甲环唑检验值为0.53,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检验不合格果冻橙货值金额100元,违法所得20元。
当事人没有登记食品采购台账,也不能提供该批次果冻橙的供货商资质或其他合格证明。
当事人没有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本局部门负责人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