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味好美商贸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慧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7MA48TK7Y7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城北工业园20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滋市监处罚〔2023〕62号
2023年4月22日,本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在当事人处购买的由湖南琦香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琦香阁酸豆角食品无生产日期。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3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当事人待售区域摆放有15件琦香阁酸豆角,规格1*10/件,具体信息为:品名:琦香阁酸豆角(盐水渍菜);净含量:1kg;固形物≥48%;执行标准:GB 2714;生产许可证号:SC11643062300189;包装生产许可证号:粤 XK16-204-04613;保质期:8个月;生产日期:见封口;制造商:湖南琦香阁食品有限公司;厂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大厦路72-8号,经检查发现其中2包琦香阁酸豆角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生产日期的2包琦香阁酸豆角;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