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清澜椰林茶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仲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69005MA5RKH7191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清澜上圩(第一小学旁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处罚〔2023〕289号
2023年11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营业,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厨房旁边的储物间发现有透明塑料圆盒(含盖)和透明塑料方盒(含盖)合计1.35公斤;且产品外包装上未发现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标志和产品追溯二维码。当事人涉嫌存在违规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店内的1.35公斤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为进一步调查案情,经报局领导批准,本局于2023年11月1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称其10月初从送货上门的人处购进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中的透明塑料圆盒(含盖)和透明塑料方盒(含盖),并将其提供给顾客打包早餐时使用,没有收费,因此无违法所得。直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店内剩余透明塑料圆盒(含盖)和透明塑料方盒(含盖)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合计1.35公斤,材质均为PP;且产品外包装上未发现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标志和产品追溯二维码。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采购凭证和供货商资质等材料。
一、没收被扣押的1.35公斤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二、罚款1500元。
1500.00元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