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扬 |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685822380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星光街38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21
(2019)浙0102民初2283号
合同纠纷
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王*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
2019-05-29
(2019)浙0102民初2283号
合同纠纷
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王*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4
2019-07-08
(2019)浙0102民初2283号
合同纠纷
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与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9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6月07日,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的行政方式和限期: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对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附二维码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30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06
2
余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909号
2023年09月13日,杭州市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罚款,停产停业,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杭州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
给予杭州嘉登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30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