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文宫镇阳光百姓购物中心综合市场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向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421MAACH5MQ5U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宫镇长安街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眉仁市监处罚〔2025〕2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3日从眉山市仁寿鑫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鑫灿宝周坡土鸡蛋”,共有两个批次,生产日期分别为2024.12.2和2024.12.7,数量分别为1盒和5盒,保质期均为常温下40天,超过保质期的时间分别为2025.1.12和2025.1.17,编码:6975426390520,购进单价:20元/盒,销售价格24.8元/盒,上述“鑫灿宝周坡土鸡蛋”在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仍然上架销售,没有及时下架处理。当事人于2025年1月17日销售了2盒“鑫灿宝周坡土鸡蛋”(生产日期2024.12.7)给举报人,其余4盒被我局扣押,货值金额148.8元,因当事人现场对举报人所购的2盒超过保质期的“鑫灿宝周坡土鸡蛋”退款50元,故无违法所得。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n当事人于2025年1月15日从眉山市东坡区三欣炒货加工厂购进3袋“三欣炒花生”(总重量7.5千克),每袋标签上标识,净含量:2500克±1.5%,执行标准:Q/L 2057225-2.1-2008,食品卫生许可证号:(川)卫食证字(2008)第511402-000150号,保质期:三个月,生产厂商:眉山市东坡区三欣炒货加工厂,地址:眉山市太和镇大林村12组,生产日期:2025年1月9日。上述“三欣炒花生”属于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属于预包装食品。当事人于2025年1月16日将上述“三欣炒花生”摆上货架,未销售出去,购进价格11.6元/千克,销售价格16元/千克,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0元。当事人经营的“三欣炒花生”食品外包装上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鑫灿宝周坡土鸡蛋”4盒。
0.00元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2
2
眉仁市监处〔2023〕51142123000299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06月06日从仁寿县文林镇川琦兄弟水果店购进了22kg海南香蕉,购进价格为7.27元/kg,销售价格为9.96元/kg。经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当事人经营的抽检批次(No:GC2306-01880)的海南香蕉中噻虫嗪实测值为0.097mg/kg,超过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2 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止2023年07月05日,当事人购进的22kg海南香蕉已销售完毕。当事人能提供上述批次海南香蕉的购进票据、检验检测报告及供货方的资质材料。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货值金额为219.12元,违法所得为219.12元。
没收违法所得0.021912万元
0.00元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