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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春雁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79HY5A7T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55号连云港大厦60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焉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4号
2025年11月18日,我大队对位于焉耆县和平路和迎宾路路口处的焉耆天福酒店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时发现为其提供消防维保服务的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维保过程中存在: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1、检查10月维保当日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历史记录未查询到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电梯、消防应急电源等的测试记录;2、天福酒店设有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和防火门监控系统,10月份维保报告中未勾选,且无维保情况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李军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元
焉耆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14
2
巴焉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3号
2025年11月18日,我大队对位于焉耆县和平路和迎宾路路口处的焉耆天福酒店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时发现为其提供消防维保服务的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维保过程中存在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1、检查10月维保当日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历史记录未查询到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电梯、消防应急电源等的测试记录;2、天福酒店设有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和防火门监控系统,10月份维保报告中未勾选,且无维保情况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岩国庆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元
焉耆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14
3
巴焉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0号
2025年9月28日,我大队防火监督员对焉耆县第四中学(地址:焉耆县光明路)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 在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该技术服务机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7号令)第 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焉耆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10-31
4
巴焉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号
2024年8月28日,我大队监督员对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维护保养的焉耆天福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给焉耆天福酒店出具的5月份维保报告中记载,维保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21日,但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主机显示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21日,火警信号共4个,无水系统联动信息。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开展5月份维保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该单位行为不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DB65/T 4069-2020)第6.10.1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李军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200.00元
焉耆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25
5
巴焉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1号
2024年8月28日,我大队监督员对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维护保养的焉耆天福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给焉耆天福酒店出具的5月份维保报告中记载,维保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21日,但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主机显示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21日,火警信号共4个,无水系统联动信息。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开展5月份维保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该单位行为不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DB65/T 4069-2020)第6.10.1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岩国庆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焉耆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17
6
巴焉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2号
2024年8月28日,我大队监督员对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维护保养的焉耆天福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给焉耆天福酒店出具的5月份维保报告中记载,维保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21日,但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主机显示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21日,火警信号共4个,无水系统联动信息。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开展5月份维保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该单位行为不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DB65/T 4069-2020)第6.10.1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焉耆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17
7
巴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新疆苏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000.00元
焉耆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