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武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667982874G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南新街四号纺织品家属楼1幢1-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8
(2025)陕0124行审11号
罚款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龙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周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08
2025-05-18
(2025)陕0124行审12号
行政处罚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陕西龙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5-05-28
2025-02-08
(2024)陕0124执恢6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镇东村村民委员会与陕西龙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3-23
2023-09-21
(2023)陕0124执1462-1号
借款合同纠纷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镇东村村民委员会与陕西龙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6-15
2022-05-23
(2021)陕0124民初4079号
借款合同纠纷
陕西龙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住罚字〔2024〕第ZF002号
陕西龙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轩紫庭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对外销售商品房
陕西龙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龙轩紫庭”建设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对外销售商品房,违反了《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 《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销售价款3%的罚款即(4650.00元)的行政处罚。
4650.00元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