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亚鲁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8MA3R32JN82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鱼山街道张翟庄村金兴路东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4
(2025)闽0521民初91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郭**,杨*,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公司,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支公司,三明市三元区立云装卸搬运服务部,天津市塘沽新海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李*,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漳州芗城湘讯通贸易有限公司
惠安县人民法院
2
2025-09-18
(2025)闽0521民初91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苏**
郭**,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三明市三元区立云装卸搬运服务部,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惠安县人民法院
3
2025-09-09
(2025)闽0521民初91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郭**,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三明市三元区立云装卸搬运服务部,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惠安县人民法院
4
2025-09-09
(2025)闽0521民初91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郭**,杨*,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公司,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支公司,三明市三元区立云装卸搬运服务部,天津市塘沽新海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李*,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漳州芗城湘讯通贸易有限公司
惠安县人民法院
5
2025-09-09
(2025)闽0521民初90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郭**,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三明市三元区立云装卸搬运服务部,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惠安县人民法院
6
2025-09-0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张**,续**,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成武县人民法院
7
2025-08-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刘**
泗水县人民法院
8
2025-06-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随**,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金乡县人民法院
9
2024-10-28
(2024)皖0402民初28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魏**
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公司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10
2024-04-11
(2024)皖0402诉前鉴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王**
代**,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公司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22
2023-12-27
(2023)琼01民初5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赵*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01
2020-12-21
(2020)豫0425民初32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梁**等与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6288.1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交综咸宁崇阳超罚﹝2026﹞8号
2026年01月29日20时03分,当事人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江通驾驶车辆鲁H52A72(黄)/鲁HS9N1挂(黄)装载水晶石,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到江苏省途经106国道K1456+482M,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崇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治超中队执法人员孙振国、郑明亚(执法证号分别为171****7030,171****7031)查获。该车为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49.00吨。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2.00吨,超限重量:3.00吨,超限率:6.12%。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2
J370881202400281
2024年10月05日 12时34分,车牌号为鲁H56P38(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104线K614+312M(曲阜方向)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显示车货总质量60.793吨,该类型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1.793吨,超限率24.07%,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该车辆超限运输,并提示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孔德利、倪春林对前来处理鲁H56P38(黄色)超限运输行为的李腾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利,李腾对超限数据无异议。通过询问笔录、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认定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本机关向李腾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李腾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165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05
3
371325202401680
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鲁H03X16(黄色)于2024年06月09日 03时54分,通过G518(双向)K18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到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54.000吨,限定标准为49.000吨,超过限定5.000吨,检测结果已通过情报板现场向驾驶员告知。该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在使用中允许±5%误差,现认定车货总质量超重2.470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质量超限2.470吨)。证据有:超限车辆违法行为记录单、影像资料。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4
4
371721202400015
2024年01月04日 07时43分,曹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国道105线728公里750米处对驾驶员莫丹丹驾驶的鲁H88V36(黄色)、鲁H1XM9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守营****、袁照峰****向莫丹丹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检查发现:莫丹丹驾驶的鲁H88V36(黄色)、鲁H1XM9挂,现运输的(化肥),从山东省滕州市运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运费16500元。经过磅称重检测该车货总重量为50.920吨,该车为六轴双驱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限重标准为49.000吨,超出限重标准1.920吨。执法人员已当场告知当事人依法应享有的陈述申辩、救济途径等权利。 附: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05
5
370116202300371
2023年11月07日15时10分,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军、王鹏在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大厅对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初珠青前来处理鲁H051V7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向初珠青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2023年9月22日7时27分在莱芜区中良检测点,鲁H051V7车辆运载货物由南向北行驶,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6轴重型货车,根据国家规定,车货总质量限重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0.47吨,超限1.47吨,超限率3%,该车提供不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及其相关证明,鲁H051V7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抓拍凭证为证,执法人员告知了初珠青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初珠青对违法事实无异议,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济南市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3-11-07
6
闽榕融交执﹝2023﹞罚字第279号
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胡本学2023年8月14日23时23分驾驶黄牌鲁H-Y5A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营运,黄牌鲁H-Y5A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存在改装情况,其车厢后部加高75CM,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属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14002序号较重情节规定的规定,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的违法情节属于较重程度,拟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2.并拟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元
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09-01
7
370881202300356
2023年04月20日 09时13分,车牌号为鲁H13X79(黄色)鲁H965R挂(黄色)的车辆通过G104线K588+334M(曲阜方向)时,曲阜市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该处的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重56.824吨,车货总限重49.000吨,超过限定标准7.824吨,系统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到曲阜市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卸载货物并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徐明15081017123、陈光明15081017082对该车辆超限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发现该车2023年2月11日超载53.009吨,超过限定标准4.009吨,该车辆到停车场复磅,显示车货总重54.580吨,超过限定标准5.580吨,驾驶员任登峰对超限数据无异议。经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录像(另存)、复印件等调查证据认定济宁亚鲁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对其进行罚款
450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