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天泉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胜乐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5621902541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义和干坝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5
(2023)渝0115民初4226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韦**
重庆新天泉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06
2023-08-15
(2023)渝0115民初4226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韦**与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长寿市监处罚〔2026〕20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3年5月7日办理营业执照,在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义和干坝村的重庆新天泉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销售桶装、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等经营活动;依法于2023年3月20日延续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50011525986,有效期至2028年3月19日。
? ? 2026年4月15日,抽检人员根据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要求到重庆新天泉实业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于2026年4月14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进行了随机抽样,规格型号:18.9L/桶,抽样数量:7桶,样品数量:1桶,单价29元/桶,由PC专用桶价和矿泉水批发价构成,其中PC专用桶的单价25元/个,矿泉水批发给经销商价格为4元/桶,故总抽检费用为29元/桶*7桶=203元。在抽样的同时,拍摄了相关图片数张。2026年5月13日我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6SB00082),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界限指标-偏硅酸项目不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签明示值》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 2026年5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A26SB00082)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GBJ25000000650231317ZX),告知了当事人的申请复检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即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当事人表示上述该批次涉案饮用天然矿泉水已全部销售完。
? ? 经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偏硅酸实测值为未检出,但在该食品标签中显示“偏硅酸:25-40mg/L”。
? ? 经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是当事人于2026年4月14日生产,共生产30桶,因PC专用桶在销售的过程中会无偿提供给经销商使用,故当事人批发给经销商单价为4元/桶,于2026年4月22日已全部销售完毕。本次抽检不合格是因为在生产饮用天然矿泉水过程中员工操作失误,未关掉反渗透机器设备所致。故该批次涉案饮用天然矿泉水货值金额为29元/桶*7桶+4元/桶*23桶=295元,违法所得295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玖拾伍元整(¥295.00)。
50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