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宏顺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建龙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4MAC8FHCW2T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镇塘头村委会菜园村5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树交罚﹝2025﹞292号
2025年7月3日20时37分,本机关执法人员陈志林、陈江海在樟树市G533国道张家山清江大道附近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陈辉驾驶赣DL9355(赣DY147挂)装载鹅卵石从新干县到樟树市河西码头卸货,车辆实际经营者为新干宏顺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行驶证核定的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经测量,赣DY14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货厢内部高度为720mm,《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定的货厢栏板高度为600mm,擅自加高120mm,加高部分为铁质电弧焊固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7
2
樟树交超罚〔2023〕1362号
2023年2月24日,你公司驾驶员姚剑峰驾驶车号为赣DL6449(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3.36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4.36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